关于开展省教育厅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4168   日期:2022-11-16   字体:【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厅课题结题

(一)请申请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ky.zjedu.gov.cn/),按课题立项时申请书承诺的预期成果结题,结题成果的时间界定为立项后至递交结题材料截止时间前止。在线填写、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需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文件一份(复印件)。

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下载)

3不同类型成果,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论文

必须是公开发表,且项目负责人须至少1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如预期成果为多篇论文,其他论文也可以是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内容与本课题研究相关,并标注教育厅课题项目名称、课题编号等信息。发表在国内期刊上的论文应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且有标注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页。

2)研究报告

正式的研究报告,并提供和研究内容相关的部门或单位开具的采纳证明。

3)专利,以下形式之一

预期成果要求授权的,须提供专利证书复印件;要求项目负责人至少作为合作发明人;

预期成果要求申请的,须提供正式的申请授理材料及项目负责人作为合作申请人的材料。

4)软件系统,以下形式之一:

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

软件系统光盘及说明书,同时附上测试报告或使用证明。

二、课题结题评审程序

1、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的电子文本(表格采用EXCEL文件格式,文字采用WORD文件格式)于2022121日前发送至13278285@qq.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标明“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2、科研处汇总上报学院统一参加结题会议评审,具体评审时间由科研处另行通知。

3、会议评审后,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及时上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二份。

三、联系人:朱琪     17767125017665017  82877236

科研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中国·浙江(杭州市萧山区高教园) 邮编:311231 电话:8287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