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科研平台和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3966   日期:2023-03-23   字体:【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科研平台是科研人员开展各类科研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为推动我校科研平台建设,同时为省级各类科研平台做好培育工作,现将开展校科研平台和团队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平台申报

校科研平台申报类型包括重点实验室、外国专家工作站及其他各类由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认定的科研平台。学校对批准成立的校科研平台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并支持申报省级科研平台。

1、重点实验室申报

以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支撑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坚持“集聚一流人才团队、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标准,按照“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要求,突出“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建设一批学科交叉融合、创新资源高效整合的重点实验室,提升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对接融通的源头支撑能力。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1/4/15/art_1229225203_4595870.html)。

2、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

工作站应有明确的管理制度,能为外国专家团队提供较好的工作、科研、生活及成果转化等服务保障,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依托学科专业领域应为我省或国家一流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当年度设站主体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4人以上,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月,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技术指导6次以上,指导培养专业人才100人次以上。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2年度浙江省外国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jt.zj.gov.cn/art/2022/6/17/art_1229225203_4938657.html)。

3、其他平台

其他由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认定的科研平台,具体申报要求请参照各平台最新的申报通知。

二、科技创新团队申报

科技创新团队分为以攻关国家级项目为目标、以攻关省部级项目为目标、以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目标、以指导学生开展发明创造为目标共4类。申报人员要求、资助金额、建设目标等详见《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浙建院〔2020105号)文件要求。

三、申报时间

学校每年将开展两次申报工作,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430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30日。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书纸质(一份)、电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蒋学;联系电话:8287723618969930602

科研处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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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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