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深度参与共同富裕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教办秘[2022]45号)文件精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党中央赋予浙江省的重大政治使命,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是全省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路径。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深度参与全省共同富裕改革发展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共同富裕改革发展专项课题,开展有组织的科学研究,加强对“卡脖子”问题的协同攻关。
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我校在编教师,在专项课题工作中进行了相关研究,并取得较好效果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需认真填写《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每人限报1项,凡申报评审通过的课题,学校给予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金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资助总额的80%,通过结题后拨付资助总额的20%。
四、本次申报受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类别和成果要求
(一)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独立申报,资助额度0.8万元/项。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成果要求:
1、科学研究项目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成果转化类三个研究方向。
自然科学类项目,在完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
(2)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制定标准1项、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
人文社科类项目,在完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还应满足公开发表论文2篇。
成果转化类项目面向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和企业合作,在完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实用新型专利转化2项及以上,且转化收益达0.3万元/项;
(2)完成发明专利转化1项及以上,且转化收益达1万元/项。
2、党建思政研究项目
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报书》中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申报内容一致;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研究成果为下列之一:
(1)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2)出版专著1部;
(3)出版省部级规划教材1本;
(4)研究成果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并得到主要领导同志批示;
(5)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包括纸媒、网媒)上发表1500字以上文章1篇。
3、产学研合作研究项目
根据项目申报书内容,按时完成相应研究,项目研究期间,以项目研究为载体,结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研究报告,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
(2)完成研究报告,且参与申请工法1项、或共建企业技术中心1个、或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个、或共建工作坊1个等;
(3)与项目组成员企业共同开展对外技术服务项目1项,且到款不低于2万元;
(4)撰写校行企合作典型案例被上级部门采纳。
(二)重点研发培育专项。该类型项目针对国家和省里重大重点科技计划支持方向,储备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势科研项目,通过培育,力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资助额度2万元/项。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二年。
成果要求:获得该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必须在立项后两年内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该类型项目的研究成果还应满足:
1、自然科学类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2)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2篇;
(3)申请发明专利2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
(4)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申请发明专利1项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
(5)出版专著1部;
(6)获得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项;
(2)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2篇;
(3)研究成果的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被省部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并得到主要领导同志批示;
(4)出版专著1部;
(5)获得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
五、成果标注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最终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富裕改革发展专项课题”字样。
六、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2年11月10日16:00前,将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课题申请书纸质稿一式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材料报科研处朱琪。
联系人:朱 琪 联系电话:665017
2022年10月28日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