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做好2023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
二、申报要求
1. 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 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类项目)、产教融合和现场管理研究(B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类项目)共4个研究方向;其他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不予受理。2023年度仍继续增设“建筑雏鹰”(面向建筑业院校)和“中国特色学徒制研究”(面向学徒制专项研究)两个专项(E类,根据项目情况有适当的研究经费)。申请E类项目也需同时符合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
2.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项目。
3.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4.项目申报人可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http://www.zjzhkygl.com/可下载)。
三、材料要求
1. 项目申请登录“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 www. zjzhkygl.com/,2023年3月1日开放申报,3月24日我校管理员审核截止。
2.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于2023年3月24日前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电子版OA发至科研处朱琪。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研究周期从项目立项通知公布之日起计算。
联系人:朱琪,联系电话:82877236 17767125017
科研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