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3801   日期:2023-03-0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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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

附件3.doc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科研处即日起开始受理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我省实际,聚焦人社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选题要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强化应用导向,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10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三、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四、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344日前将《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活页》(见附件3)一式一份及相应电子稿报送科研处。

五、课题申报受理后,我厅将组织专家根据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联系人: 朱琪       

联系电话:17767125017665017    82877236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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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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