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住建厅自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2043   日期:2022-10-13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筹项目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的形式。

二、验收材料要求

验收材料务必要保证质量,具有一定的创新点。包括:

1、验收申请书

表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填写内容,须由学校财务处盖章证明。

表九建议验收委员会名单应填写5名副高级及以上专家,其中,组长为正高级职称,最终名单将由住建厅审核确定或从专家库中抽取。

2、验收材料汇编

验收材料汇编要装订成册,包含目录、页码,格式要统一规范。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研究报告;

2)附件证明材料,包括:

a、科技查新相关资料(必需提供具有查新资质的查新机构出具的证明资料);

b、论文、著作、专利等证明材料;

c、项目申报书(必需);

d、项目预算表(必需);

e、其他证明材料(获奖、采纳证明、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等)。

三、为保证验收质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

1、未完成目标任务的;

2、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3、未经申请或批准,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重大变更的;

4、剽窃、抄袭他人科技成果,违反科技活动道德或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5、查新未有创新点的。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1031日前,统一提交待验收项目的验收申请书(一式二份)、验收材料(一式二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

五、联系人:蒋学,联系电话:8287723618969930602

科研处

20221013


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验收申请书.doc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中国·浙江(杭州市萧山区高教园) 邮编:311231 电话:82877236